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模式的要素分析

2010-12-06 编辑:Traveler 来源:

 

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模式的要素分析

曾海燕    邓心安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 100193

 

Analyses to Factors of the Model of Agricultural Biotechnology Commercialization

ZENG Haiyan    DENG Xinan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Development,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193,China)

 

 

摘要: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的主导模式包括企业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和科研院所主导型。通过对产业化主体与客体的要素分析,分别得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网络化主体”关系模型和农业生物技术化客体要素的“鸡蛋”模型。针对主客体要素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国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模式;要素;对策

 

 

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是指运用基因工程、发酵工程、酶工程以及分子育种等生物技术,培育动植物新品种、生产生物农药、兽药与疫苗、生物肥料等农业相关产品,并使产品规模化、商业化的过程[1]。它以农业生物技术研发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生物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为目的,包括农业科技产品的研究与开发、规模化生产、销售以及服务等环节。

 

1 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的主导模式

 

主体一是指事物的主要部分,二是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的主体系指后者,因而包括企业、政府、科研院所(含高校科研机构,下同)、农户、中介组织、销售商等。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模式多种多样,如公司+农户模式、民营模式、产权模式等。根据主体在产业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模式分为三种类型:企业主导型、政府主导型、科研院所主导型。

 

1.1 企业主导型

企业主导型是指企业在产业化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发挥主导作用,是市场机制较为完善条件下常见的一种模式。该模式的特点是:企业通过内部改制和管理创新以及与外部其他主体要素的有效联合,面向市场进行研发、规模化生产、市场化销售和服务。企业除自身具有一定研发能力外,还通过政府、中介组织等途经,吸引科研院所以及国际研究力量参与产品开发和产业化。科研院所根据企业需求开展科研,或以技术参股等形式获取相应回报,在产业化过程中充当配角;政府和中介组织在其中起到润滑剂作用,为产业化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孟山都(Monsanto)公司籽种技术产业化是该模式的典型。孟山都已成为全球最具实力的农业生物技术企业。其业务范围涉及种子培育和基因研究技术平台、畜牧业相关生长激素及遗传选择技术、除草剂相关植物保护产品等[2]。在产业化过程中,公司全面行使产品的研发、销售、推广等一系列活动的主导权。主要体现在:注重知识产权。孟山都确定以转基因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生物技术为其战略研究核心,对其研发的种子等专利有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行产业化国际合作。通过大规模收购或组建合资公司等方式,研发适合当地的产品,使产品更具针对性和适应性。

 

1.2 政府主导型

政府主导型是指由政府发起,制定相应激励政策,通过实施农业重大科研项目,聚集多方力量,发挥政府决策、协调、管理、评估和监督等作用,从而促进关系国计民生重大问题的某一技术产业化。该模式比较适合于对国家稳定和长远发展可望产生重大影响,或对提升综合国力有战略意义的农业生物技术。特点是:能够发挥集中组织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运用计划手段配置产业化资源。政府通常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对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业务管理干涉较多,甚至主导研发项目的选择和市场开发。各参与主体一般处在以项目为纽带的松散、短期的合作层面,给产业化的协调带来相当大的挑战。

中国的超级杂交稻产业化是该模式的一个典型。政府通过科技计划项目不断进行支持,凝聚起国内有关水稻研究的多方力量,并为相关科技企业搭建融资平台和担保体系。由国家科技部正在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也属于该类型。

 

1.3 科研院所主导

科研院所主导型是指由某科研机构牵头,联合产业化上下游其他相关科研单位、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和企业,组织科研攻关、试验推广,并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特点是:由科研院所牵头,运用产权等利益分配机制,联合研制并协作推广。传统的重研轻发的学院式科研思路与评价体系仍占主流,这样容易导致科研成果与市场脱节。

中国国产抗虫棉产业化是该模式的典型范例。1996年孟山都转基因抗虫棉进入中国,曾占中国抗虫棉市场主导地位。面对控制棉铃虫产业的重大需求,1991年在“863”计划支持下,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开始研制抗虫棉。从最初的分离、改造、合成优良抗虫基因,到1996年成功培育双价抗虫棉、2002年成功培育融合抗虫棉,分别于19972003年通过安全评价并获准生产,到2006年,国产抗虫棉累计推广超过1134hm2,不仅实现产业化,而且占国内抗虫棉市场82%的主导地位,并开始走向印度等国际市场[3]。国产抗虫棉产业化成功的关键在于: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为纽带,与其他上下游主体联合。参与合作的主体包括:中国农科院生物所、中科院遗传所等基因研制院所,江苏农科院经作所、山西农科院棉花所等基因导入单位,众多的品种选育单位,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及众多的国家棉花区试单位,以及100多个棉花种子企业[3]

 

2 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的要素分析

 

2.1 主体要素分析

2.1.1 主体要素

每个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模式都存在若干主体,各主体成为该模式的要素之一。

1)企业

企业是产业化不可或缺的主体。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涉及农业生物技术研发、应用、服务及利益分配等诸多环节。要把这些环节有效地联结起来,依托科技型企业实体来组织运作最为有效。

2)政府

政府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提供政策环境和资金等条件。产业化过程中的政府功能主要体现在:制定战略规划与政策措施,促进产业化实施。配置和整合基础资源,并通过前期投资等方式,对产业化方向与进程进行调控。

3)科研院所

与生物农业相关的科研院所,是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的中坚力量。不仅能够为产业化输送科研与管理人才,还可以直接为产业化提供技术成果。

4)农户

农户(包括农场主)是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链条上的末端主体,是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农业生产资料及产品的主要消费者。

5)中介组织

中介组织包括行业协会、基金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技术检测机构等。作为连接科研院所与企业、政府与企业以及企业之间的结点,中介组织为产业化提供服务,疏通渠道,充当润滑剂、助推器的角色。

6)销售商

销售商包括经销商、分销商、零售商,作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链条中的下游主体,是沟通企业与农户间的桥梁,也是市场供求信息的主要来源。

2.1.2网络化主体关系模型

由于存在共同的利益机制,以及主体功能耦合和网络系统协调的潜在动力机制,产业化主体要素之间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因而,产业化是多个或全部主体要素协同参与的网络化过程。

依据行动者网络理论(ANT[4],各主体构成了一幅行动者网络图。作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发起者,企业或政府、科研院所都有动力并可能成为强制通行点Obligatory Passage PointOPP)的枢纽地位;一旦有一个主体实现自身作为OPP,其他各主体为实现农业生物产业化共同目标,将在OPP的引导下排除网络中的障碍和问题(图1)。

 

 

 

1 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网络化主体”关系模型

 

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实践中,各主体要素不能简单地被分割,而应以联系整体的方式看待,它们以相互促进、协同支持的形式,以共同推动产业化发展为目标,通过各种适宜的组合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形成独具特色的网络化主体。在任何一种产业化模式中,企业和农户都是必不可少的要素,它们与其他主体相互协作、相互联系,形成紧密的集合体。企业是产业化的主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带动者,是市场开拓者,同时往往也是产业化模式的主导者。因此,企业是产业化模式的核心主体。

 

2.2 客体要素分析

2.2.1 客体要素

客体是主体认识和实践的对象。与产业化主体要素之间相互促进有所不同,在同一个产业化模式中,客体要素之间除存在相互促进外,还存在一定的生克制约关系。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的客体包括技术、资金、人才、法律政策、市场,以及基础资源与设施。

1)技术

农业生物技术产业是知识产权密集、技术含量高、风险大的产业,研发能力和知识产权是生物科技企业发展的根本。因而,技术成为产业化的内在动力,是产业化的根本要素。

2)人才

人才是技术的创造者和主要推广者。不仅包括从事纯理论和技术研究的科技人员,也包括产业化过程中其他专业人才,如专业咨询师、工程师、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

3)资金

产业化资金投入数量及资金利用效率直接决定产业化的规模和效益,乃至最终成败。按来源,资金分为自有资金、政府资助、产业资本、风险资本、银行贷款、公开上市融资等。

4)政策法规

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高投入、高风险特点,致使需要公共政策为之构建合理的投融资体系和高效的投资风险化解机制。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发展过程是一个生物资源与技术人化的过程,不仅可能涉及到食品安全和健康,有些还涉及到人类自身改造,因而特别需要通过公共政策对该过程的一些环节加以规范。

5)市场

市场是配置资源的有效方式,是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风向标和产品供求场所。市场的发育和规范程度及运行效率,对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的规模和效益都至关重要。

6)基础资源与设施

基础资源与设施除包括最基本的自然资源、实验仪器设备外,还包括生物基因资源,后者对于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持续发展具有根本性基础作用。

2.2.2 客体要素的鸡蛋模型

每个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模式都必须具备技术、人才、资金、政策法规、市场、基础资源与设施等要素。这六大要素在产业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从系统的角度,可将这些要素视为一个整体,类似一枚富含营养的鸡蛋,各要素向产业化全程提供必要的养分(图2)。处于蛋黄位置的是核心要素,包括技术和人才。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是技术的研发、推广,并最终形成产业的过程,因而必须以源源不断的新技术作为基础,离开了技术,产业化则成为无源之水;人才是技术的创造者和推广者。所以,技术与人才在客体要素结构中处于本质、核心的地位。处于蛋白位置是支撑要素,包括资金、政策法规、市场、基础资源与设施,它们同样是产业化的必要条件。

 

 

2 农业生物技术化客体要素的“鸡蛋”模型

 

 

2.3 从要素看中国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存在问题

 

2.3.1 主体方面

中国农业生物技术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与国外同行竞争处于劣势。科研院所的成果,一方面由于技术的成熟度和配套性不强,另一方面受到科研人员价值取向、评价导向及推广机制的影响,而使成果的产业化潜力不足。农业中介服务组织发展滞后,导致目前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对政府的依赖性过强。农业用地破碎化、农户经营规模普遍过小,是阻碍农业生物技术规模化应用的资源瓶颈

2.3.2 技术与人才方面

农业生物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是中国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最小的高技术领域之一[1]。但目前科研院所之间及其与企业之间大多缺乏协作机制,成果供需脱节,低水平或重复研究现象严重,产业化下游能力更加不足。

中国农业生物技术科研人员虽然众多,但人才结构失衡,缺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市场分析和市场营销人才以及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存在人才使用效率和效益不高,乃至人才流失与资源浪费现象。

2.3.3 资金方面

相对于国外大量的企业投资,中国对农业科研的投资渠道相对单一,即以政府投资为主[1],因而经费总体不足。同时由于从事农业生物技术研发的单位众多,导致经费投入分散;由于尚未建立起成熟的风投机制,企业投融资困难。

2.3.4 政策法规方面

中国已制定一系列有关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的政策法规,包括鼓励产业化的政策和生物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如转基因水稻产业化、转基因食品(GMF)安全等政策。一项对政府工作人员和研究生的问卷调查显示,有74%对GMF原理大体了解很了解,但愿意购买者只占总被调查人员的5%,明确表示不愿意购买者高达41[1]。从一个视角折射出,在公众参与度、对生物技术产品的公众认知度及其理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2.3.5 市场方面

巨大的需求市场是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的外在动力,也是产业化的潜在优势。目前中国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高端市场已被国外跨国公司挤占,如一些农业生物技术核心专利、转基因大豆产品等,迫切需要实施既请进来,又走出去的国际化市场战略。

 

3 促进中国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的对策

 

促进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除了采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拓宽融资渠道、培养专业人才、实施国际化战略等农业或生物技术产业的共性对策外,还应在主体要素上重点采取以下对策。

 

3.1 继续发挥政府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方面的主导作用

在关系国计民生和公益性安全(如粮食安全)的农业生物技术方面,市场机制容易失灵或发生扭曲,则政府应发挥产业化主导作用。为促进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在国际竞争者中脱颖而出,作为先期阶段的强制通行点(OPP)之一的政府能够发挥引导作用,通过构建系统的多层次生物技术产业政策支撑体系,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技术创新,并实现更多的企业或科研院所成为OPP,营造其他主体要素介入的利益机制,利用制度的移植变迁和结构的动态优化来实现农业生物技术产业规模化和国际化的共同目标。

在战略性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前期,应充分利用WTO规则,采取绿箱政策来扶持农业,包括加强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投入,以及对病虫害控制、农民培训、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的支持力度。

 

3.2 强化龙头企业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中的主体作用

作为产业化的核心主体,企业的功能与作用贯穿产业链的上游、中游和下游;同时,国家科技政策鼓励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因此,企业以其独有的灵活性、自主性、利益直接关联性和对市场的反应机制,能够对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发挥更大作用。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政府职能转变为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壮大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企业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中的作用将日益突出,企业主导型模式能够逐步取代政府主导型模式。

龙头企业曾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公司+农户模式中发挥了带动作用。对于风险性大,投资回报期长,更加强调绿色、低碳、环保的生物农业而言,具有一定发展基础和掌握相当客体要素资源的龙头企业,能否发挥在市场机制完善下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是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成功的关键。

要通过强化农业生物技术龙头企业的主体作用,在带动广大农户从事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同时,鼓励企业与其他主体要素的协同联合,并促进农业生物技术上下游产业的集群发展,从整体上提升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3.3 改革科研评价与产权制度,完善产学研协作机制

重研轻发的学院式科研评价体系,是导致科研院所之间及其与企业之间缺乏高效协作的原因之一;企业的短期行为和资金等客体要素缺乏,致使其对技术需求动力不足,是导致缺乏高效协作的另一方面原因。因此,应采取双向的制度变革,既改革科研院所的应用研究评价制度,通过政策鼓励科研人员重视并且有一部分投身于技术开发即应用推广的实践,同时又要选择一批致力于长期发展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企业,通过公开、竞争的投融资政策与手段,以激发企业对技术的需求动力,促进其产业化能力及自信心的提升。

国产抗虫棉产业化等模式已证明,沟通产学研渠道、促进多方协作的最佳方式是建立有效的产权与利益分配机制。产权既是产业化上下游联系的纽带,也是利益共享与分配的基础。

 

3.4 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主导型服务组织

农业中介服务体系发展滞后,阻碍了农业生物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要合理划分农业中介服务体系中的社会公益性服务职能和市场化服务功能。龙头企业主导型服务组织是在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对市场需求具有显著和切身的认识。因而,应在完善政府公共事业型推广服务组织的同时,还应在政策、经费和发展机会上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主导型服务组织。

 

 

参考文献

[1]曾海燕.中美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模式比较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硕士论文,2010.6.

[2]孙滔.中国科学家VS孟山都[J].科学新闻,2009(22):26-27.

[3]张锐,王远,孟志刚,孙国清,郭三堆.国产转基因抗虫棉研究回顾与展望[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7(4):32-42.

[4]M. Callon. Some Elements of a Sociology of Translation: Domestication of the Scallops and the Fishermen of Saint Brieuc Bay[A]. J. Law. Power, Action and Belief: a new Sociology of Knowledge[C]. Sociological Review Monograph, 1986(32):196-233.